




先确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的要求。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校准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校准。企业使用的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1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当进行强制检定。选择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检定机构。把仪器厂家的校准要求发给第三方校准机构,让第三方校准机构确认是否具备校准能力(这是ISO/IEC17025:2017标准要求的)。

众所周知,校准实验室在申请CNAS之前,有一件必须做的事情——建立计量标准。但是,这一规定从何而来,CNAS哪里进行了规定,纵观、横观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貌似并没有直接提到此答案,所以答案在哪里呢?

仪器检测下限,可检测仪器的讯号,通常用信噪比来表示,当信号与噪声之比大于等于3时,相当于信号强度的试样浓度,定义为仪器检测下限。方法检测下限,即,某方法可检测的浓度。通常用低浓度曲线外推法可求的方法检测下限。美国EPASW-846中规定方法检出限:MDL=3.143δ(δ重复测定7次)。样品检测下限即,相对于空白可检测的样品含量。样品检测下限定义为:其信号等于测量空白溶液的信号的标准偏差的3倍时的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