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法律顾问也称企业律师,包括企业外部法律顾问,即指律师事务所接受企业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以及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即指企业聘用的企业法律专业管理人员。无论哪种形式的企业法律顾问,都主要从事企业法律咨询、法律顾问、项目谈判、防范法律风险、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合同审核及签订、企业的诉1讼和非诉1讼等法律事务工作。但通常情况下,企业聘请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在服务范围中会排除仲裁、诉1讼,劳动争议、投融资等专项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签订的聘应合同、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双方法定名称、指派律师姓名;(二)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范围、工作方式;(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四)双方共同遵守的原则;(五)法律顾问费数额、支付方法;(六)合同、协议中止、变更和解除;(七)合同、协议有效期限;(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聘应合同、协议必须加盖聘应双方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建立律师事务所与聘请单位定期联系、律师与聘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定期会见等制度。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受聘律师事务所应当与聘请单位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以保证工作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