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一个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首先要正确认识组织和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情况,组织的活动、产品和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称为环境因素,例如,废物的排放、材料的消耗或再利用、噪声的产生等。国家环保总局还在全国个试点城市展开了ISO14000规范的试点作业,探究了在城市和区域树立环境办理系统以及推进施行ISO14000系列规范的政策和办理准则。组织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应当识别自身能够控制的和能够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是初始状态评审的一个主要内容;同时作为体系的要素,又是ISO14001认证体系运行的重要环节。企业环境因素识别的充分性,评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是影响其环境管理绩效的重要因素,正确完整地识别出组织的环境因素并有效地控制是环境管理体系得以正常实施的前提和保障。为了使环境方针能够使用组织内外部变化了的条件或需求,应在定期的管理评审中注意对环境方针的适应性、有效性进行评价,以确保通过环境方针来指导组织环境表现的持续改进。只有识别和评价出了重要环境因素,才能有针对性地控制,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可以说,新版ISO9000认证标准,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是环境管理体系的根基,做好了ISO14001认证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环境管理体系已经成功了三分之一。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是定期识别不符合的一种方法。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审阅的要求和具体内容如下:
1、审阅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是否符合GB/T24001标准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初期,可在外部审核前通过文件审核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整体评审,体系保持阶段可重点考查文件修改调整部分的符合性。
2、检查文件部门间、要素间接口是否明确、内容是否协调且具备逻辑性,引导衔接是否合理。围绕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情况进行评价:ISO14000认证环境管理的重点是“管理其环境因素”。1993年,世界规范化安排(ISO)通过充沛的准备,正式成立了ISO/TC2环境办理技能会并在短期内推出ISO14000环境办理规范,这是继ISO9000系列规范后推出的又一重要的世界通行的办理规范。因此,环境管理体系的宏观性评价也可理解为对“环境因素”管理是否符合法规要求的评价。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能够抓住重点,简便易行,能获得较好的效果。缺点是当重要ISO14000认证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不充分时,很可能使合规性评价出现严重的遗漏,导致评价结论缺乏客观性。因此,必须辅以其他的渠道,去获取更广泛的信息。如相关方的投诉等。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第二阶段审核概况 第二阶段审核一般安排在第一阶段问题整改完成后进行,一般间隔为一个月左右。如未建立环境目标和指标,未规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职责,未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未实现降低能耗的指标,未按规定的日程表进行设施的维护,背离运行准则(如允许限值),等等。第二阶段审核以判定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能否通过认证为目的,是在第一阶段审核的基础上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更为深入的审核,ISO14001认证审核侧重于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和绩效。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步骤:
1、首次会议;
2、现场寻找证据;
3、审核组内部会议;
4、与受审核方交换意见; 评审的步骤
(1)准备:制定评审计划、组织评审队伍、界定评审范围、确定调查资料和分析评价的方法,如编制调查表。
(2)信息收集:采取适宜的方法、技术进行有关组织信息的广泛收集;
(3)分析评价: 信息处理,分析综合;
(4)总结报告:报告、手册的编制,向组织管理者汇报。
5、ISO14001末次会议;
6、提交审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