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用建筑应根据其建筑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5.5.2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示】
1 应釆用防烟楼梯间。
2 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
3 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
4 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且短边不应小于2.4m。
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进风口应平整、型面光滑,机壳侧板的形位公差应不超过表7的规定。
4. 7. 9 消防排烟通风机焊接件技术条件应符合JB/T 10214的规定,焊接质量应符合JB/T 10213 的规定。
4. 7. 10 铆接件的间隙在两倍铆钉直径范围内不应大于0.1mm,其余部位不应大于0.3mm,铆钉头部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任何铆钉松动、铆钉头歪斜、裂纹和未铆紧等现象。
4. 8 装配要求
4. 8. 1 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机壳与叶轮的径向间隙值应均匀,径向单侧小间隙值:当机号≤N0时,间隙≥3.5mm;机号gt;,间隙≥4.5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