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相继为省内外涉及食品及食品相关、(塑料包装、纸制品包装、化妆品、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等)化工、包装、轻工、电子等行业提供了咨询服务,全部获得***质监总局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率达到100%。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
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受理食品生产许可时,应确认申证企业已按规定缴纳了审查费用、有费用缴纳收款收据,并于当天按要求汇总至市局财务室。鼓励企业网上申请。如果受理企业纸质材料,受理窗口需将材料转化为电子文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
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窗口在2个工作日内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出具加盖(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专用***和注明受理日期的书面通知书;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按工作流程处理。
对所有申请证的企业发出告知事项:有关质监部门许可审查廉政规定,告知企业质监部门不存在任何有偿咨询服务,不允许以质监部门名义进行有偿咨询和推销产品,告知许可时限,并告知拟设立企业在受理之日起60天内(不含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和检验时间)因企业原因未取得副页的,按有关规定撤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其他重要事项提示。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常见问题
问:标准文本制作有哪些要求?
答: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标准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2、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3、有***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中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食品安全指标严于***标准或地方标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