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节能锅炉的安全常识
锅炉是具有高温、高压的热能设备,是特种设备之一,在事业企业及各行各业广泛使用,是***而又特殊的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将会给***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应先投油稳燃,然后解除汽压自动,根据情况提高运行给粉机转速并停运1~2台给粉机,必要时减少送风量,使氧量和汽压迅速***正常。为了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用锅炉应注意以下全事项:
注意事项
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处理时,在锅筒内投加磷酸三钠或其他化学剂,把水中能形成水垢的盐类杂质变成可以在排污时排掉的泥渣,以防止或减缓水垢的形成。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4、锅炉的注册登记。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5、锅炉的运行。锅炉运行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6、锅炉的检验。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安全定期检验的锅炉不得使用。锅炉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每年定期检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未经定期检验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严禁将常压锅炉安装为承压锅炉使用。严禁使用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三大安全附件不全的锅炉。
锅炉热除氧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①.可以因炉制宜,因地制宜地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热源。
如:回收的余气、排污放热等,特别是省煤器这一热源,把给水预热到70℃~80℃左右,实行欠温除氧。然后,可加磷酸三钠、氢氧化锅,彻底除氧。这样既节能又能够达到除氧的目的。
②.建设费用要比成套的热力除氧设备减少50%以上,一些设备可以自制使用。
③.省煤器改为常压和lt;100℃温度运行,长期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得以解决。
④.操作调整比较简单。
⑤.本流程可以根据不同的锅炉房加以灵活运用,也可以和以前的除氧装置并用。

锅炉安全附件及仪表
安全附件及仪表
13.3.1蒸汽锅炉安全附件及仪表要求
(1)锅炉本体上至少装设一个弹簧式安全阀,其排放量按照本规程第6章要求进行计算,并且流道直径应当大于或者等于10mm;
(2)锅炉至少装设一个压力表和水位计;
(3)锅炉应当装设可靠的超压、低水位报警或者联锁保护装置,并且定期维护。
13.3.2汽水两用锅炉安全附件及仪表要求
(1)锅炉应当装设安全阀或者满足本规程13.3.3要求的水封式安全装置;
13.3.3汽水两用锅炉水封式安全装置要求
(1)水封管的直径应当根据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和压力确定,并且内径应当不小于25mm;
(2)水封装置安装时,水封管下端应当高于,大,火界50mm,其有效水柱高度不应当超过4m;
(3)水封管上不得装设任何阀门,同时应当有防冻措施。
13.3.4排污管与排污阀连接
除有机热载体锅炉外,其他锅炉排污管与排污阀可以采用螺纹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