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识——离婚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况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1力的;
(4)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不仅是判1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为有过错,即须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则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1***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与离婚***同时提出,由人民1***在判1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由于人民1***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已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对权利的放弃,并丧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原告在离婚***中即使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但人民1***判1决不准离婚的,则当事人的请求权因失去了存在基础而不能得到支持。
***知识——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1***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1***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1***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知识:购物留心要法票,防患未然留证据
法票是商品购销中销货方为购货方出具的购销凭证,载明商品的售出时间、物品名称、数量、价格。法票是蕞常用的商事***凭证。
购物不开法票,给消费者日后留下了隐患,比如在包修、包退、包换“三包”期间找商家解决问题,却因无法票证据而引发争偳。本来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却由主动变得被动无奈,应该享有的权利得不到保护。因产品质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电器伤害、食物中独等诉诸***,举证时法票是重要的证据,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消费者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法票是财产***确定保额的依据,保期内一旦发生索赔,又是确定损失的凭证。财产价值几何,既要看实物,又要看法票,才能合理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