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四条 学校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对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等级评定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三)明厨亮灶建设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行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部委规章已有责任追究规定的,从其规定;***、***、部委规章没有责任追究规定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不好的影响,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有关***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学校不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或执行不力的,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民办学校举办者未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投入、落实校长负责制、督促校长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四)学校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抽查考核不合格或未履行相关职责,未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明厨亮灶要求,违反食品采购贮存使用、校外供餐管理规定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五)学校未落实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陪餐制度、同食堂购餐制度,违规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将食品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高校对餐饮公司的要求都必须严格按照ISO22000质量管理体系和HA***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作为工作准绳,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在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要求进行操作,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出现任何问题,可以立即找到问题的出处和责任人,同时在发现问题时可以及时纠正和解决,避免今后出现同样的问题。同时甲方要求所有原料供应商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资质条件,从而可以把各类隐患都消灭在了萌芽中。
总体经营目标 1、切实保障所有员工的生活,按日平均300-400人就餐水平配置经营规模,并能满足极端就餐量500人的需求。 2、满足高、中、低三个不同等次家庭收入的员工就餐需求,员工一天三餐,早餐标准不高于2元(一主一汤一菜),中、晚餐标准不高于6元(一荤两素一汤加米饭或面食),另外员工可以点菜(小炒菜),价格标准控制在5—10元。为保证比较低需求,采取自愿消费的生活标准,以满足所有员工的生活需求。 3、水、电、燃气核定一定的用量,在核定量以内免收费用,超过部门按价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