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次***结束后,集装箱运输应用量增大。
例如:1951年,丹麦联合航运公司用集装箱运输啤酒和食品;阿拉斯加轮船公司在西雅图至阿拉斯加航线采用了木制和钢制集装箱;密苏里太平洋铁路公司推广带轮铝制集装箱;匹兹堡的德拉沃公司设计出一种7英尺9英寸的钢制集装箱,到1954年已经售出了3,000只;美国火车轮渡公司,则在码头用大型起重机将整节列车吊装上船,然后再将其从美国运至古巴。

空箱堆场(van pool)
专门办理空箱收集、保管、堆存或交接的场地。它是专为集装箱装卸区或转运站堆场不足时才予设立。这种堆场不办理重箱或货物交接。它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由集装箱装卸区在区外另设。有些***,经营这种空箱堆场,须向航运公会声明。
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
为拼箱货装箱和拆箱的船、货双方办理交接的场所。承运人在一个港口或内陆城市只能委托一个集装箱货运站的经营者。由它代表承运人办理下列主要业务:
(1)拼箱货的理货和交接。
(2)对货物外表检验如有异状时,就办理批注。
(3)拼箱货的配箱积载和装箱。
(4)进口拆箱货的拆箱和保管。
(5)代承运人加铅封并签发站收据。
(6)办理各项单证和编制等。

责任限制(limits of liability)
集装箱运输中发生货损货差,承运人应承担的高赔偿额。拼箱货的责任限制与传统运输相同。整箱货的赔偿按照目前国际上的一些判例,如果提单上没有列明箱内所装货物的件数,每箱作为一个理赔计算单位。如提单上列明箱内载货件数的,仍按件数计算。如果货物的损坏和灭失,不属海运,而是在内陆运输中发生的,则按陆上运输高赔偿额办理。如集装箱是由托运人所有或提供时,遇有灭失或损坏,其责任确属承运人应承担者,亦应视作一个理赔计算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