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地基下一定范围内的软土层挖出来,用人工填筑的垫层代替作为持力层。材料包括砂、砾石、复合土(石灰:砂:碎砖(石)为1: 2: 4)、灰土、素土等。换土垫层可以提高持力层的承载力,降低软土层的承载压力,加速软土层的排水固结,减少地基沉降。图1显示了砂垫层法。换土垫层法能有效解决中小型工程的地基处理问题,具有就地取材、施工简单、工期短、成本低的优点。
“撞击”。夯实工具和机器(木夯、石夯、蛙式夯、火夯、重锤、强夯等))用于夯实土壤、从土壤中排水并加速土壤的固结以提高其密实度和承载力。其中,强力夯是用起重机械将大吨位的夯锤(一般不小于8t)提升到高处(一般不小于6m),然后从山上落下,对土壤进行强力夯实。其原理是,较大的冲击会在土壤中产生冲击波和较大的应力,迫使土壤中的孔隙压缩,土壤局部液化,在夯点周围产生裂缝以形成良好的排水通道,土壤快速固化。

深基坑工程事故的预防与补救
1.基坑开挖应检查和分析基坑及邻近既有建筑基础的土壤稳定性,并提出防止土壤失稳的措施。必要时,可提前加固相邻既有建筑的基础或基础,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事故。
2.当基坑降水开挖对邻近既有建筑物或地下管线造成沉降、倾斜或裂缝***时,应立即停止基坑降水,查明事故原因,并进行有效加固。当设置基坑支护结构时,水位观测井和回灌井应设置在基坑挡水墙外,并靠近相邻的既有建筑物。
3.当基坑周边相邻的既有建筑为桩基或新建建筑采用打桩基础时,为了保护相邻既有建筑的安全,新基坑支护结构的外缘与相邻既有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1.2~1.5倍。当不能满足较小的安全距离时,应采用隔振沟或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或其他有效的基坑支护结构。
4.当基坑采用伸缩杆支护结构时,应事先确定相邻既有建筑物的基础类型和埋深。严禁用锚杆钻孔,***邻近既有建筑物的基础稳定性或基础安全。

其他地基加固方法
锚静压桩法、树根桩法、坑静压桩法等常用于建筑物改造过程中,这就要求采用基础加深法进行基础托换。
地基处理通常采用高压喷射灌浆法、灰土挤密桩法、深层搅拌法、硅化法和碱溶液法,其设计和施工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5)既有建筑基础事故的补救措施
软土地基上受损建筑物的补救措施
如果建筑物因建筑物形状复杂或荷载差异大造成不均匀沉降而损坏,可根据损坏程度选择局部卸荷、增加上部结构或基础刚度、加深基础、锚杆静压桩、树根桩或注浆加固等补救措施。
如果建筑物因局部软土层或隐蔽的池塘和沟渠引起的过大差异沉降而损坏,可选择锚杆静压桩、树根桩或旋喷桩进行局部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