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使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较多的用工单位能够平稳地将用工比例降至规定比例,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劳动者就业和劳动关系的影响,《暂行规定》给予了用工单位两年的过渡期,即用工单位在《暂行规定》实施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可以在《暂行规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逐步降至规定比例。但同时要求,在未达到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超过比例的用工单位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调整用工方式,逐步达到规定要求。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一次明确了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得超过用工单位总用工数的10%,但是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颁布时,劳务派遣代办,肯定会存在一些用工单位实际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了10%,对于此情况,为了保障用工关系的稳定性,如何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在考虑到劳务派遣用工一般以2年为一合同期的特点,确定了超出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需要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施行2年内将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降到10%以下。
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还规定了一个例外情形,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此例外情形在实践中可能会被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所利用,通过倒签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以及延长派遣期间的方式,来规避《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违反劳务派遣“三性”原则的法律责任。可惜遗憾的是,依然没大胆的规定违反三性原则使用劳务派遣,视为与用工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之规定了责令改正,但用工单位就是不改该怎么办?比原草案的规定弱化了很多,强制力大打折扣。
一般来说,劳务派遣,一些技术性的和事务性的工作,往往可以被外包。大家都知道,人事管理流程包括职位需求分析、工作分析、招聘、筛选、培训、绩效考评、员工意见调查、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几方面的内容,而这里面,工作分析、招聘、培训、员工意见调查、福利薪酬等大多数的工作都可以外包,公司低层人员招聘需求最多,劳务派遣办理,也最繁杂,这种业务可以外包;国家法定的福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ji金等事务性的工作也可外包。然而关于公司文化建设、关系协调、激励和留住人才之类的核心工作不能也很难外包。
劳务派遣办理-劳务派遣-南京君合汇(查看)由南京君合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供。南京君合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力求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南京君合汇——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555号有志大厦3楼,联系人: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