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湖北省内企业、园区和***部]提供***、***的管家式环保技术服务。
环境1保护部负责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各地现有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应实现数据的逐步接入。环境1保护部在统一社会***代码基础上,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的排污许可证实行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证的执行、监管执1法、社会监督等信息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记录。
核发***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一)依本规定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排污单位不需要办理。(二)不属于本行政***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有核发权限的***。(三)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四)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改正的全部内容。可以当场改正的,应当允许排污单位当场改正。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属于本行政***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或者排污单位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核发***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污许可申请的决定,同时向排污单位出具加盖本行政***1专用印1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单或不予受理告知单。
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第1款规定的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改正期限到期,排污单位完成改正任务或者提前完成改正任务的,可以向核发环保部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核发环保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章规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
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第1款规定的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改正期限到期,排污单位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核发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或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建议报有批准权的人民1***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并按照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注销排污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