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的标准
1990年5月,中国农业b部正式规定了绿色食品的名称、标准及标志。它同森林环境密相关,符合人类自然、环保、清洁生产技术要求,生态优质的安全***食品。标准规定:在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管理工作中,通常还把“其他与食品有关的物品”列入食品的管理范畴。绿色食品 中对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总称。类似的食品在其他***被称为有机食品,生态食品,自然食品。
①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
②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③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④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b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转***食品
转***食品是指利用***工程技术改变***组构成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包括: ⑴转***动植物、微生物产品;⑵转***动植物、微生物直接加工品;⑶以转***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直接加工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转***食品作为一类新资源食品,须经卫生b部审查批准后方可生产或者进口。用竹签挑出,配以陈香醋、酱油、蒜泥、芹菜、姜丝等佐料,即可上席。未经卫生b部审查批准的转***食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也不得用作食品或食品原料。转***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及其有关***、规章、标准的规定,不得对***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性健康危害。转***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不得低于对应的原有食品。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修饰有机体或/和表达产物的,要标注“转***XX食品”或“以转***XX食品为原料”。转***食品来自潜在致敏食物的,还要标准“该品转XX食物***,对XX食物***者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