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泥处理处置的一般原则
城市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理处置一般遵循4项原则,分别是减量化原则、无害化原则、稳定化原则和资源化原则。其中污泥处理的***终目标是要做到污泥的“资源化”,而“无害化”则是污泥处理过程中的***。通过技术对污泥进行处理,使污泥由废物变成可用物,可以在根本上解决污泥对于环境的污染问题。下面将就污泥处置中的4项原则进行进一步阐述。坚持把污泥资源化放在首位,是为了***终彻底解1决污泥的处置(出路)问题。
1 减量化原则。减量化原则的具体要求是,通过污泥减量化技术使污泥在体积上减小,从而降低处理处置污泥的时间和费用。污泥减量化一般是采用焚烧和稳定的方法使得其质量减少,以及通过脱水和浓缩的方法对污泥体积进行缩减。实现减量化的技术一般包括臭氧法、超声波技术、氯化法等。在一些变种的活性污泥法中,水流循环不是简单的推流,有氧化沟的循环流方式,有多点进水方式,有SBR工艺的模式,有A2O工艺的多点回流方式,往往曝气区域的溶解氧的变化不是依照推流式的方式变化的。
2 无害化原则。无害化原则的具体要求是,对污泥中的***物质采用合理的工程技术予以去除,可以采取强制分解、杀菌消毒的方式使处理后的污泥不会对环境产生冲击。防止污泥与其他物质接触之后,使得一部分污染物通过其他物质转移,保证了排放污泥的安全性,同时也保护了环境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因此,寻求一种经济、可持续性的、安全的污泥处理及管理方法是一项重大挑战。
3 稳定化原则。稳定化原则的要求是,是根据生物厌氧或好氧的特点,采用消化工艺或者直接加入化学药剂,使污泥中的有机物产生分解,***终形成无害的稳定的产物。稳定的产物是指污泥中的各种成分都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包括污泥中的细1菌和病原体以及臭味的去除。***终保证污泥在处置之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随着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的提高,伴生而来的污泥无害化问题日益严重,污泥环保产业呼之欲出。
4 资源化原则。资源化原则的具体要求是指,在对污泥进行处理时,对污泥中含有的钾磷氮等元素进行回收和处理,使之形成可以被利用的有用能源,在保护环境的同时还能变害为利。因此,资源化是对污泥处理处置的***终目标。
从活性污泥的理论上讲,在一个推流式的曝气池内,溶解氧的含量变化也是符合《BOD》一文中的水体污染降解的变化曲线的。由于一般的污水厂的曝气装置在整个曝气区域内的设计都是均匀布置的,所以理论上,送到曝气区域的每一个位置氧气量都是一样。但是在推流式的曝气池内,在曝气池头部由于有机污染物含量高,活性污泥需要进行大量的生物反应来降解这些高浓度的有机污染物,对氧气的消耗量极大,因此在曝气池的头部的溶解氧会很低,一般生活污水的头部在1mg/L以下。随着水流方向,活性污泥对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逐步吸收降解完成后,生物反应速度和程度逐步下降,对溶解氧的消耗越来越少,理想的状态就是到了出口处,活性污泥已经完全将混合液中的有机污染通过好氧反应全部消耗完成,不再需要氧气,这时的溶解氧应该达到整个曝气池的***1高值。从这个角度来说,其实我们检测的溶解氧不是混合液中真正可以溶解的溶解氧,而是好氧微生物反应剩余的氧气的含量。所以题目用了这句诗:嗟余老矣倦呼吸,起晏光景难瞻承。相关部门应根据固体废物有偿处置的原则,综合考虑污泥的种类、性质、处置方式和收益等因素,充分运用价格杠杆推动污泥的无害化处置。也就是说到了这个出口阶段,好氧微生物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工作,生长周期也应该进入到了***期,已经厌倦了呼吸氧气,也进入到了了一个难瞻承的阶段,所以我们要进行活性污泥的分离,然后回流,让它们重新获得新生。
在一些变种的活性污泥法中,水流循环不是简单的推流,有氧化沟的循环流方式,有多点进水方式,有SBR工艺的模式,有A2O工艺的多点回流方式,往往曝气区域的溶解氧的变化不是依照推流式的方式变化的。因此在日常的管理中要结合本厂的工艺实际,对曝气区域进行了解和详细划分,增加一些溶解氧的在线检测点位。比如A2O工艺的厌氧区域和缺氧区域,由于不同功能种类的微生物对溶解氧需求都是不同的,因此会有不同的溶解氧的要求;还有氧化沟的循环流模式,曝气装置的安装位置开始到下一个曝气装置之间,溶解氧是从高到低的消耗过程,要定时检测溶解氧的浓度,以保证整个混流的氧化沟内的溶解氧满足各种微生物的需求。3)污泥脱水后,含水率仍较高,掺烧比例不能过高,一般在10%左右,污泥处理的能力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