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地扬尘监测系统的作用
1.即时监测。工地扬尘噪音监控系统能对所有工地监测点的噪音和扬尘数据进行监测,并实时显示动态。同时,工地扬尘噪音监控系统还能读取到各工地监测点的噪音和扬尘数值,并依照此数值在监控中心展现出每个监测点的时间轴波形图。
2.报警提醒。工地扬尘噪音监控系统能对自动超标进行报警,当预先设置好工地监测点的报警数值,一旦达到报警值时,就会立即报警。同时,工地扬尘噪音监控系统还能自动判断噪音扬尘值,并自动引发系统报警和***工地的具体地理位置

扬尘监测设备监测布点要求
⑴设置依据:依据①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性质,②地形地貌复杂性,③污染源及空气质量保护目标的布局,结合各因素考虑监测点设置数量。
⑵监测点位数:一级评价工程项目,监测点应包括评价范围之内有代表性的空气质量保护目标,点位不少于10个;二级,监测点应包括评价范围之内有代表性的空气质量保护目标,点位不少于6个。针对地形地貌复杂性、环境污染程度空间分布差异较大,空气质量保护目标较多的区域,可酌情增加监测点数目。三级,若评价范围之内己有例行监测点位,或评价范围之内有近3年的监测资料,且其监测数据有效性符合导则有关规定,并能满足项目评价要求的,可不再进行现状监测,不然应设置2~4个监测点。若评价范围之内没有其他污染源排放同种特征污染物的,可适当减少监测点位。
⑶公路、铁路等工程项目。应分別在各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源)评价范围之内,选择有代表性的空气质量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位。
⑷城市道路工程项目。可以不受上述监测点设置数目限制,依据道路布局和车流量状况,并结合空气质量保护目标的遍布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空气质量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