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火玻璃分隔与防火卷帘分隔
对于某个通高的空间,当该空间与周围场所采用实体墙分隔时,无论高度多少,毫无疑问都属于房间。
当该通高空间与周围场所采用走道、回廊相连,周围房间向走道、回廊开门,或周围房间直接向该空间开门,此时,可分为2种情况(建筑面积小,不采用防火分隔、贯通空间为一个防火分区的除外):
当该通高空间与周围场所之间采用防火玻璃分隔(首层除外),且防火玻璃的耐火极限满足《建规》相关要求时,可不作为中庭对待。
当该通高空间与周围场所之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视为中庭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设置要求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设置,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 100m。
2、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分别设置送风井(管)道,送风口(阀)和送风机。
3、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建筑,当楼梯间设置加压送风井(管)道确有困难时,楼梯间可采用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建筑,应采用楼梯间两点部位送风的方式,送风口之间距离不宜小于建筑高度的
机械加压送风风机宜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送风机的进风口应直通室外,且应采取防止烟气被吸入的措施;(1)调试准备防排烟系统工程施工结束时,施工单位自行对照设计施工图纸,并按照有关施工规程要求,对工程各个部分一一检查。送风机的进风口宜设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下部;送风机的进风口不应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设在同一面上。当确有困难时,送风机的进风口与排烟风机的出风口应分开布置,且竖向布置时,送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出口的下方,其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