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二)接受企业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
(三)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
(四)选择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并报***小组办公室备案。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4、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时的重要条件。
5、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高新技术企业是吸引地方***、行业***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也更具有吸引风险***机构和***机构的实力,从而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