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常见问题
问:“严于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具体是指什么?
答:已有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的产品,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时,企业标准中应当有一项或多项食品安全指标的严于幅度应当大于或等于20%。
问:申请备案食品的名称命名、种类(剂型)有何要求?
答:1、食品的命名应当符合GB 7718等***相关规定。
2、食品的种类(剂型)必须与食品的分类相一致。非常规食品类产品,应当持有营养素补充剂类等批件;以既是食品又是***为主要原料的,不宜以普通食品***备案。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相继为省内外涉及食品及食品相关、(塑料包装、纸制品包装、化妆品、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等)化工、包装、轻工、电子等行业提供了咨询服务,全部获得***质监总局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率达到100%。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
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受理食品生产许可时,应确认申证企业已按规定缴纳了审查费用、有费用缴纳收款收据,并于当天按要求汇总至市局财务室。鼓励企业网上申请。如果受理企业纸质材料,受理窗口需将材料转化为电子文件。
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两证合一”便民利民
针对超市、餐馆等不同的食品经营形式,如果要销售食品,需要两种许可证,分别是《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2015年10月1日起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配套规章,改革食品经营许可制度,从2015年12月1日起,广西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新证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许可证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两证合一”。随着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不需要换发新证。在2015 年10 月1 日至11 月30 日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的过渡期间,食品经营者经审批领取的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在2015 年12 月30 日前,食品经营者持过渡期许可证申请换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许可不再进行现场核查。逾期不申请换证的作为无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