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
建设美丽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幸福大埔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1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1面落实县委“建设幸福村居,打造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全1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1行,因地制宜,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特色产业相衔接,有序推进,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结合,凸现可持续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3、坚持保护为重。结合各村实际,突出***,注重挖掘传统农耕、人居等文化丰富的生态理念,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建设,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特色,彰显美丽乡村,高标准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
美丽乡村建设的引导。
培育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主导与农民主体作用相结合,坚持发挥农民在民意驱动、机制创新、***带动等方面的决策、建设、监管的主体作用。制定村规民约,把文明公约、***主义、集体主义、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社会1主义核心价值融入进去,教育引导农民树立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价值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