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安全标准化***申请;
该厂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该厂生产车间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非总烃)。项目打版和吸塑成型过程有机废气(非总烃)的产生量为 0.053t/a。打版工序和吸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UV 光解净化器 活性炭吸附”处理,风 量为 15000m3/h,处理效率为 90%,处理后的有机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系统收集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以无***形式排放,经加强车间通排风降低浓度。
有机废气通常是、******气体,在设计中安全要素为原则。所以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安全指标必须下限1/4值以下运行。有经验的设计师会考虑到突发性浓度挥发。如生产商工艺配方投料失误,生产线温度或压力参数异常等均要有应急控制措施。尤其在化工行业,这个问题尤为重要。
一企一方案:
要求每家企业都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对返企员工逐一进行排查登记,根据企业生产、员工岗位实际需要,主动谋划、周密计划、灵活机动、掌握节奏,科学制定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方案。实际操作中,必须在刚性执行“13号令”的基础上,做到“四个到位”和“两个承诺”。即***机构必须到位、人员排查必须到位、员工隔离必须到位(这个到位,我再特别强调下,必须要严格执行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联防工作***小组(指挥部)第13号令。
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至各企业,就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宜做出具体要求和指导。各服务队深入企业指导拟复工企业按照“一企一方案”要求,逐企会商制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帮助企业解决原料供应、生产运行等实际困难,积极稳妥***企业科学复工复产。
深入实施大气专项督查,强化涉VOCs企业监管。以省、市两级VOCs排放***监管企业和已实施VOCs废气收集治理的企业为***,加强VOCs排放源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监管。坚决依法查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擅自停用,故意稀释排放,吸附剂、催化剂等耗材未按设计和达标排放要求进行再生、更换,废气VOCs超标排放等违规行为。
督促企业对废气收集设施和管道老旧破损,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与排放工艺环节不匹配,VOCs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低下,VOCs原辅材料使用、废气处理耗材用量和更换管理台账不规范等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VOCs排放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对已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的***企业,加强在线监测的监督管理,确保数据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