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安徽 芜湖
联系卖家:徐艳艳
手机号码:15178582825
公司官网:www.whjhlssws.com
企业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小九华商业街1号楼4楼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是经过安徽省批准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以客户的利益为己任,以办理各项业务为主。主要从事商业辩护、****、建筑工程等**服务。现有多名芜湖律师包括执业律师6人,实习律师4人正在执业,其中有中级职称的有2人。是一家值得信赖的芜湖律师事务所!...

淮南遗产继承咨询费值得信赖

产品编号:1475331139                    更新时间:2020-05-15
价格: 来电议定
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

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咨询,**服务
  • 公司官网:www.whjhlssws.com
  • 公司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小九华商业街1号楼4楼

联系人名片:

徐艳艳 15178582825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知识——结婚一年半并育有一子离婚彩礼退吗?

一般不予退回,已经都结婚一年半了,在离婚已经没有说蕞彩礼钱的说法了。离婚后财产问题。在你结婚之后的两个人的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没有结婚前的财产是。不属于共同财产。被诉到***的彩礼***,都被划入到“婚约财产***”中。彩礼***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退还或者返还上。按照长期来形成的习惯,彩礼一旦送出,双方不得反悔。如果女方反悔,彩礼必须无条件退还;如果男方反悔,则女方可予以拒绝。

从表面上看,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知识——起诉离婚应当去哪个***立1案?

1、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管辖,如被告离开2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则由原告户籍所在地***管辖。

2、如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3、双方均外出打工,首先看双方离开2户籍所在地是否超过一年,如已经离开2户籍所在地一年,起诉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管辖。

4、一方在国外定居,由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管辖。

5、双方在国外定居,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蕞后居住地***管辖,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蕞后居住地***管辖。

6、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管辖。

7、双方均取外籍,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管辖;一方在中国定居,则由定居地***管辖。




***知识——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1***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1***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1***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电话:0553-3831789传真:0553-3831789联系人:徐艳艳 15178582825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小九华商业街1号楼4楼主营产品:**咨询,**服务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