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独资企业能否办理出口退税?
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东莞出口退税需要具备四个条件:
(1)必须是***、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所以,不管是个人企业,还是合伙企业,只要取得了进出口权经营权,出口了货物,并且满足上面四个条件,就可以办理出口退税了.
劲航***从事东莞***出口退税、东莞出口退税代理等服务,为企业解决各种退税难题.下面,和大家说说出口退税认定的相关知识.
根据《***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和《***税务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的有关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下同),应分别在备案登记、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地税务***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备案登记的身份名称开展出口业务和申请出口退(免)税.个人(包括外国个人,下同)须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方可申请出口退(免)税.
出口退(免)税认定的作用,是记载退(免)税企业的基本信息和确定退(免)税企业的退税办法及审核配置条件,它是出口退税管理各环节工作赖以开展的基础,数据交换、审核审批、税款退付、统计分析、退税评估与监控等都要使用认定信息.
***后提醒大家,申请出口退税有严格的审核要求,企业需要根据要求准备充分的材料,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劲航东莞***出口退税、东莞出口退税代理机构.
如何防范代理出口退税操作中的风险?
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经济的快速发展,***税务局规范出口退税业务文件和操作程序,不断更新迭代变更,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防范出口退税风险呢?
1、外贸企业申报后应当及时. "税务法"规定企业不得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或免除***退税(免税)税务证明,出口退税(免税)税务业务免税.这意味着不能扣除和退还进项税.
2、商品的退税率不应该是错误的.具有不同退税率的商品和服务应单独申报,核算并申报退税(免税).如果他们没有单独申报,说明或不清楚,退税率将从低处适用.调整退税率时,申报出口的货物应当按照出口货物申报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非海关出口销售的货物,应当在签发出口票或普通票时.
3、税收基础必须准确.税收基础是出口货物服务的实际离岸价值,它基于出口票上的离岸价格.如果出口票未反映实际FOB价格,主管税务***有权对其进行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