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仪表盘(箱)内端子板两端的线路,均应按施工图纸编号。
4.每一个接线端子上允许接两根芯线。
5.导线与接线端子板、仪表、电气设备等连接时,应留有适当余度。
二、电源设备的安装
A.供电系统的安装
1.弱电工程的供电设备应在安装前检查设备的外观和技术性能并符合下列规定:
2.继电器、接触器和开关应动作灵活,接触紧密、无锈蚀、损坏。
3.紧固件、接线端子应完好无损,且无污物和锈蚀。
4.设备的附件齐全,性能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1)管子间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螺纹表面应光滑、无锈蚀、缺损,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全脂或导电性防腐脂。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3扣。
2)管子间采用带有紧定螺钉的套管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3)管子与盒子的连接不应采用塑料纳子,应采用导电的金属纳子。
4)弱电管子内有PE线时,每只接线盒都应和PE线相连。
(2)当配管采用镀锌电管,设计又规定管子间需要跨接时,应遵守下述规定:
1)明敷配管不应采用熔焊跨接,应采用设计指i定的专用接下来线卡子跨接。
2)埋地或埋设于混凝土中的电管,不应用线卡跨接,可采取熔焊跨接。
3)若管内穿有裸软PE铜线时,电管可不跨接。此PE线必须与它所经过的每一只接线盒相连。
2.当低压配电系统采取TN制式供电,电信设备若要求严格限制工频交流对其的干扰,且电信设备不易做到与站内各种金***属构件绝缘时,应采用TN-S制式;当对干扰要求不太严格时,可采用TN-C制式;当电信设备的泄漏电流在10mA及以上时,应采用TN-S制式。
3.配电屏、整流器屏等外露导电部分,当加固装置将其与机架、机框在电气上已连通时,仍需与PE线或PEN线相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