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总部简介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既具有美国专利代理资质,又具有中国专利代理资质[深圳联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精通中美两国文化,能在各个技术领域为申请人的发明争取到权益,避免了中国代理人委托国外代理人的繁琐手续,使在中国申请达到和美国本土申请同样的速度,并省略了双重的代理费用,大大降低了申请成本。
主要业务范围:代理美国及世界各国专利、商标、著作权申请,国际知识产权***服务,专利资讯检索、专利中介、专利侵权、取缔及执行不公平竞争、商业秘密, 美国UL、FDA认证, 办理香港及海外公司注册、专利申请资助计划。
FDA要求中国生产的一次性过滤式未取得NIOSH批准的口罩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方可被纳入***范围内:
生产该产品的厂商针对其他型号的产品拥有一项或多项NIOSH批准;该产品拥有除中国以外的其他辖区的上市批准;或者,该产品的测试结果符合适用的检测标准,且可以提供一家可被认可且可被FDA核实的***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以证明有意被纳入紧急***(EUA)的尝试应根据《KN95紧急***》的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并发送给FDA。FDA经在确认产品符合以上标准后,将产品纳入紧急***(EUA)范围。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国外专利巴黎公约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优先权原则”,该原则是指申请人在该公约任一成员国就一项发明创造次提出申请后,在一个特定期限内(即优先权期限:外观设计为6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12个月)同一申请人也可就其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其它成员国提出申请(在后申请),这些在后申请被认为是与次申请同一天提出的。优先权原则的确立为申请人带为极大的方便。申请人在某一成员国提出申请后,可有6个月或12个月的时间就是否申请外国专利作出决定。一旦申请人决定外国专利即可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申请并要求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