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这一定义中我们可明确三点:第1,BPO是将公司的部分业务对外承包,即把原来由公司内部处理业务流程外包的某些业务交给公司外部实体去完成。因此,对外包业务与外部承包人的确定有一个权衡与选择的问题。第二,以BPO模式运作的公司与外部承包人之间是“长期合同”的关系。即一种责、权、利明确的,长期稳定的关系。第三,实现BPO运作,其出发点与***终目的只有一个,使公司股1票增值,即增大赢利。但是,应当看到,中国“有必要”、“有可能”、“有基础”、“有潜力”发展现代服务外包贸易。损耗低在货物贸易传统的资本与人力分工模式下,发展中***为了发挥自身的人力资源优势和增加就业,往往在吸引外资的过程中付出了牺牲环境的代价。BPO贸易作为一种现代服务贸易形式,并不需要生产方消耗自然资源,对生态环境几乎不会造成任何影响。例如,美国的GE集团在印度聘用了多达2万人处理该集团从财会到电话营销在内的业务,工作主要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完成。除去大量的电能消耗外,几乎对当地生态不会产生任何影响。领1先的物流提供商也可在亚洲配备物流人员,这些人员与客户的供应商处于同一时区,并使用同一种语言,他们将努力使供应商了解客户对发货、运输及供应链的要求,他们将努力使供应商及时满足每位客户的特殊需求。
企业业务量大,员工数量不变,增加员工就是增加成本,所以企业要将机械性、重复性的业务,通过数字化、软件化的业务工作外包出去。外包业务偏向于非现场业务:企业的重要业务需要现场作业,必须由企业自身完成,对于那些非现场的或者以网络为平台的业务,可实施业务外包。企业可以通过因特网,与合作伙伴之间应用信息技术实现彼此的资料互换、信息共享。对外包物流提供商而言,无论是中国、国际甚至是***,潜在的市场机会都是巨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