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急工作时间及充、放电功能技术要求: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30min,灯具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应不低于额定电压的85%,并应有过充电、过放电保护。
检验器具:秒表、数字万用表。
检验方法:转入应急状态后用秒表记录应急工作时间,用数字万用表测量工作电压,检查产品技术鉴定书。
疏散指示灯外观技术要求:
a)外观涂覆层无腐蚀、脱落、起泡现象,无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外壳、灯罩应选用不燃烧透明材料。
b)产品应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检验方法:目测。
配电线路敷设要求技术要求:
a)当采用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b)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涂防火涂料保护。
c)当采用绝缘和护套为不延燃烧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内。
检验器具:0一300mm钢卷尺。
检验方法:查看配电线路敷设方式,暗敷时用钢卷尺测量保护层厚度,明敷时检查其是否涂有防火涂料保护等。
手动按钮技术要求:在火警状态下,操作防火卷帘内外侧手动按钮,应保证卷帘升降自如。
检验方法:操作启动手动按钮,观察卷帘启闭情况。
火警状态下帘板及水幕的状态技术要求:在火警状态下关闭的卷帘仍处于关闭状态,水幕喷水保护。
信号反馈技术要求: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能向消防控制中心反馈信号指示。
检验方法:观察反馈信号指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