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总部简介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United States Intellectual Property Firm) 的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杉矶,由美国、中国******组建而成,为公司、企业和发明人提供、***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服务。主要业务范围:代理美国及世界各国专利、商标、著作权申请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既具有美国专利代理资质,又具有中国专利代理资质[深圳联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精通中美两国文化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部分区别特征被另一对比文件公开,其他区别特征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本专利的专利号为00800381.5,优先权日为1999年03月22日、1999年03月24日和1999年05月04日,申请日为2000年03月21日,***公告日为2007年09月19日。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是经***工商总局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审批的家美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驻深***。
商标合法性的确认;合法性的确认须具有显著性,所谓显著性,系指商标本身具有与众不同的特性,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且依一般生活经验加以衡量其外观、称呼及观念,与其所使用商品间的关系,足以同他人相区别。一个标记是否能注册取得商标权,首先要取决该商标固有的属性。商标通常依其显著性的强弱被分为四类,从有保护性到完全不具有保护性的商标,种为独创性商标或臆造文字(COINED WO***);第二种为任意选定的或幻想性商标(ARBITRARY AND FANCIFUL MARKS); 第三种为暗示性的商标(SUGGESTIVE MARKS);第四种为描述性商标(DESCRIPTIVE MARKS)。种、第二种为强势商标,可注册疑问; 而第三、第四因属于弱势商标及通用标章,因此在申请注册时,商标常因此等因素而被回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