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化出资人代表机构履职方式
市***出资人代表机构对市属***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据******和企业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出资人代表机构依法科学界定职责***,加快转变履职方式,依据***关系对市属***出资企业开展***。
厘清国资监管机构职责。结合实际对天津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清单以外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加快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原则上不干预企业经理层和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对出资人监管职能和行业监管职能加以区分,市国资委严格依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聚焦主责主业,厘清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加快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部门和单位。
阶段性减免和缓缴社会***费
阶段性减免和缓缴社会***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单位缴费部分。符合《市人社局等七部门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减免政策执行期内的应缴纳社会***费。
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费。2020年2月至6月,对职工基本***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
缓解资金流动性困难_财经频道
缓解资金流动性困难。各***机构要采取展期、变更还款安排和付息周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继续提供***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对于融资所需非必须的申请材料允许“容缺后补”。鼓励***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付息日期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并免收罚息。对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商户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