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龙门吊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龙门吊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龙门吊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定本规定。 二条 本规定所称龙门吊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三条 龙门吊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四条 安装、修理龙门吊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龙门吊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五条 龙门吊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 龙门吊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 龙门吊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cao作证;
三、 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龙门吊司机守则: 2、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3、龙门吊维护、***、检查和检验制度; 4、龙门吊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龙门吊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 龙门吊使用单位应建立龙门吊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龙门吊出厂技术文件; 2、龙门吊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龙门吊使用、维护、***、检查和试验记录; 4、龙门吊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龙门吊及人身事故记录; 6、龙门吊的问题及评价。龙门吊在装卸时操作人员应沉着冷静,不能快速伸臂,不然可能会出现吊车侧翻事故。
第七条 龙门吊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龙门吊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 经检查发现龙门吊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 龙门吊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龙门吊安全技术检验。在用龙门吊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 龙门吊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cao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龙门吊需要注意的是:在换油时减速机仍应保持温热,在放油螺塞下面放一个接油盘,打开油位螺塞、通气器和放油螺塞,将油全部排除后装上放油螺塞,注入同牌号的新油,油量应与安装位置一致,然后在油位螺塞处检查油位,拧紧油位螺塞及通气器。 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中龙门吊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龙门吊得报废,需按龙门吊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6、注意被吊起的重物,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
7、要与挂钩工紧密配合,只听从挂钩工所发出的信号,但“停车”信号不论谁发出,均应立即停车;
8、不允许利用大车或小车拖动重物;
9、不论大车或小车,必须以慢速逐渐靠近端部,不允许靠碰挡架以达到停车目的;
10、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级开,在机构未完全停止运转前,禁止将控制器从顺转位置直接反到逆转位置来进行制动;但用作防止事故发生时,控制器只能打在反向一挡;
11、无人、不工作时,应该将夹轨器放在处于非工作状态,并使之夹紧轨道;
12、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输送中断时,主开关必须断开,所有控制器处在0位;
13、如在停电期间,吊钩上有重物时,要警告不准有人在重物下通行;
14、当起重机工作停止后,吊具要升到接近上极限位置,使控制器处在0位,断开主开关,并加以锁好;
15、清扫和日检起重机,检查各部分情况,将操作中所发现的故障,认真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并报告有关部门及接班司机。
走行齿轮装于走行轮轴ο所述走行轮轴经轴承装于箱体;走行轮固定于走行轮轴;走行齿轮装于走行轮。所述走行轮轴上设有油杯。b、改善long门吊操作环境:门式起重机操作员可选择合适角度,避开能见度差、污染严重的操作位置,杜绝龙门吊操作员受***的物质及气体侵害。所述走行轮轴为两个,包括左走行轮轴、右走行轮轴;左走行轮轴、右走行轮轴与传动轴呈三角形布置于箱体内。所述传动轴经轴承装于箱体。所述箱体内设有油箱;所述油箱置于小锥齿轮、大锥齿轮外侧;所述油箱内装有用于小锥齿轮、大锥齿轮润滑的稀油。所述箱体上部设有用于连接龙门吊支腿的安装孔。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对龙门吊的总体框架结构没有严格要求, 具有通用性强、行车安全、驻停可靠等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