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急照明用的灯具的总称。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主要包括事故应急照明、应急出口标志及指示灯,是在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后,引导被困人员疏散或展开灭火救援行动而设置的。但在日常的检查中发现,单位在消防应急灯具的选型、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合理选择应急照明系统供电控制方式、接线方式,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直接影响到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作用的发挥。疏散通道指示标志的安装部位通常是公共建筑内的疏散通道,为使人员疏散时,无论在从何处都能找到出口标志,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在日常生活中,要经常进行检查,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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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灯安装和维护
1、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
2、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消防应急照明灯布灯原则
根据lt;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t;及lt;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t;规定,应在建筑物内的下列部位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
2.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电话总机房以及在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3. 观众厅每层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地下室;
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的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