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学校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应当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投入并对食品安全负责,落实校长负责制,督促校长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做好营养健康监测各地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推动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紧密结合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等工作,做好相关监测指标的调查收集,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按时进行数据汇总并及时上报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开展数据的综合分析,定期向本级营养改善计划***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监测评估工作报告,为科学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改善的效果提供依据,切实增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防摔伤
1、工作场所地面要保持干燥,易滑倒的地方要设警示牌,拐角处、黑暗处设照明灯,所有人员靠右行走,不穿高跟鞋
2、高处物品取拿时,要用牢固的助脚台或梯子,并有人接应
3、搬挪沉重物品时,要量力而行,以防扭到受伤了
4、所有员工禁止穿拖鞋、凉拖进入工作区,以防滑倒和摔伤
防触电及电器伤害
1、电器设备,只许经培训合格后人员操作,其他人严禁操作
2、配电盘安装在干燥处,保持清洁;
3、机械设备要有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操作时正确使用;
4、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拔去插座或拉开总闸合
5、清洁电器设备时要完全断电,严禁用水冲洗
6、电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请***人员维修,严禁私自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