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平疏散区域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等为基本单元设置配电回路;
2 除住宅建筑外,不同的防火分区、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不能共用同一配电回路;
3 避难走道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4 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内设置的灯具应由前室所在楼层的配电回路供电;
5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和相关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智能化,不仅是将不同子系统进行联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更重要的是,能获取所需的基本参数信息,并真正实现自主分析运算,生成的结果能实时传输至前端显示装置、实现整个疏散过程的贯穿,从而以准确的运算和有效的手段引导逃生人群选择正确的逃生路径,提高疏散效率。对于智能疏散系统的终端引导模块的设计和实现,本文具体结构分为传感器模块、语音模块、指示灯模块的硬件电路设计,语音模块的录音放音程序设计,语音模块和指示灯模块的控制程序的设计,以及电源管理方式的选择,满足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要求与标准,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方向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维护结构的疏散走道、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走道、楼梯两侧距地面、梯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柱面上;
2)当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在疏散走道侧边时,应在疏散走道上方增设指向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方向标志灯;
3)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展览厅、商店、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营业厅等开敞空间场所的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疏散通道两侧设置了墙、柱等结构时,方向标志灯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柱面上;当疏散通道两侧无墙、柱等结构时,方向标志灯应设置在疏散通道的上方。
2)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特大型或大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m,中型或小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特大型或大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5m,中型或小型方向标志灯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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