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审查
在资料审查阶段,产品认证工程师需对申请进行单元划分。
单元划分后,若需要进行样品测试,产品认证工程师向申请人发送送样通知以及相应的付费通知,
同 时,通知申请人向相应的检测机构发送样品接收通知。
样品
测试样品测试过程中,对于出现的不符合项,申请人应依照样品测试整改通知进行整改。
样品测试结束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测试结果通知。
检测机构还将试验报告等资料传送至CQC。
苏州全道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具有多年产品测试与认证经验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将电动车从生产许可证管理变为3C认证,可以理解为***更加重视产品的可靠性与安全性。同时,公司还获得UL、Intertek(ETL-SEMKO)、CSA、TüV Rheinland 、TüV SüD、FCC、CCC、CE等机构的认可。公司在苏州、上海、深圳设有***,真诚为广泛客户提供精准的测试及技术支持服务,积极跟随客户需求,充分展现全道通“一站式”的服务理念。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现在,***逐步将消防产品纳入3C产品强制性认证,强化国内消防生产企业产品强制性认证市场准入管理,有效提高国内消防企业的消防产品生产能力、维修质量保证能力和市场准入能力。申请受理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后,CQC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发送或寄送有关文件和资料。根据质检总局公i安部***认监委2014年2号公告《关于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和***认监委2014年5号公告《***认监委关于发布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凡列入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i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