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对过去所发生事情的记叙,在时间和空间上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但纪录片像是时空胶1囊,以其特有的真实与魔力,带我们走进特定的历史年代,那些无法理解的事、无法亲历的事件、无法体会的转折,或许能在纪录片中寻到真实的感知。
纪录片当然是对一个真实事件的纪录行为。但它同时又是作者的创作行为,它是人类的文化产品和传播产品。实际上,纪录片的创作行为应该在拍摄之前,它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在全片拍摄之前的创造行为,它建立在对拍摄任务、材料的理解和接触上。二是在拍摄过程中,随时地超前创造,一个新的现象。一个新认识,马上产生一个新的拍摄计划,在此基础上再进行下一步拍摄。从这个角度上说,"纪录"实际上是一种手法,它旨在使整个片子看起来有"真实感",从而促使受众接受作者的思想。
在纪录片创作过程中,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真实加上"圈套"。这里的"圈套"指的是创作者为拍摄对象人为设置的情境。它并不是要拍摄对象去表演,而是让拍摄对象在这个情境中被动地但是自然地表现出它应有的反映。这个过程正如格里尔逊所说的是"创造性地处理现实",这里有一个生动的例子。美国纪录片大师怀斯曼就经常依据对象的大体走向,为他设计一个客观环境,让他在这个环境中作出应有的反应。与此同时。他也经常不按生活的自然流程来剪辑和结构他的片子,而是使用一种非常戏剧化的形式来表现,他将这种表现称之为"对现实的一种虚构",实际上,这种再创作的剪辑是依据了生活的连续性和相关性,利用声画关系的逻辑与联想,服务于创作者叙事目的的一种重构。由此可见,在电视纪录片中"真实"是一个源于客观真实又高于客观真实的概念,它更注重的是价值判断与审美体验。
在互联网时代,纪录片不仅需要“小而美”的内容,以及多元化内容的生产与传播,但更加需要纪录片人对社会责任的一份坚守。当下,在“泛纪实”、***化、商业化的包装中,纪录片的人文价值、社会价值、文献价值、艺术价值呈现逐渐消解的迹象,“小而美”制作惯性可以给人们带来一时的新鲜感和商业价值,但也要看到纪录片若要长久地走下去并扩大影响力,需要培育观众对厚重主题的接受度,更好地发挥其社会功能,不能将纪录片的内核——社会责任抛之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