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铝水浇包在使用过程中都有不同程度的烧损,浇注完毕后底部残留有金属液和熔渣。所以,铝水浇包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包括:包衬的修砌质量,包衬的干燥情况 浇包的转动机构和操纵部分的工作情况等。
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铝水浇包决不能使用:
1.包衬太薄 损坏严重或局部严重侵蚀。
2.包衬未烘干或未加热到烘干温度范围。
3.转动机构或其它运转机构失灵,以及吊架和吊耳有损伤裂纹。
4.底注式浇包的浇注口和塞杆的安装不符合技术要求等。
包壳体各部结构完整,无裂纹、开焊等损伤;包体变形尺寸不超过图纸尺寸50mm以上;检查包底、耳轴和耳轴座等重要部位焊缝;检查本体各处焊缝,包壁开焊长度达到80mm应停止使用;
检查铝水侵蚀情况;
检查有无裂纹、开焊等损伤;
吊环不应有裂纹、开焊等缺陷,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应报废;
外观检查,必要时参照图纸确定变形量,必要时进行超声波探伤或进行γ射线复检

铝水包的脱硫处理剂是石灰、萤石;脱硅处理剂是铁磷和石灰;脱硫处理采用FeO-CaO-CaF2或苏打Na2CO3。在脱磷、脱硅、脱硫的过程中,炉渣的碱度变化较大,从0.5变化到3.0以上,耐火材料的侵蚀严重,加上搅动铝水的冲刷,以及间歇式作业所造成的温度波动,在铝水浇包内衬,特别是渣线部位耐火材料的损毁加剧。为此,所选择的耐火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抗渣性能,既能抗酸性渣又能抗碱性渣,有良好的抗剥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