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二)执行消防***、***、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3)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4)保守知悉的***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5)不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6)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能力;(7)完成注册管理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堰华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是经消防部门审核、人社部门批准、核准登记的鄂西北地区一所取得***职能部门许可的***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欢迎您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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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社部发布的《***职业资格目录》里,注册消防工程师在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中位列第36项;公1安部中的129号令明确规定了各级别资质的消防检测维保和安全评估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尤其是一消的人员配备数量,具体如下:
一级检测维保资质:10人以上,其中一消至少6人
二级检测维保资质:6人以上,其中一消至少3人
一级安全评估资质:12人以上,其中一消至少8人
二级安全评估资质:8人以上,其中一消至少4人
同时取得检测维保和安全评估资质:人数为两项资质所需人数之和的80%,且不得低于任一单项资质条件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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