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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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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生产加工
所在地区:天津 天津
联系卖家:赵律师
手机号码:18526067356
公司官网:www.Daihaojulawyer.com
企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262号承讼律师事务所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代号菊,承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前公诉科副科长,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天津市十佳公诉人、天津市公诉人、法治建设**标兵。《检律三人行》客座嘉宾、天津经济广播特邀点评嘉宾律师。处理过上千起案件,包括数十起轰动**的要案,积淀深厚的**知识,又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帮您争取您的合法权益,寸步不让!人生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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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1601067980                    更新时间:2020-06-27
价格: 来电议定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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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营业务:财产**,****
  • 公司官网:www.Daihaojulawyer.com
  • 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262号承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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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 1852606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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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向人民出具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必要时,人民也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般而言,可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判断感情是否确已。具体而言,就是一方下落不明前,如有以下情形的,则可考虑认定感情确已: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的情形。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在现实中证明起来是比较困难的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在现实中证明起来是比较困难的,可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有另行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向申请调取民政局的结婚登记资料;

2、没有结婚登记,举办过结婚仪式的,可以向村委会、居委会、左邻右舍、同事朋友调查了解情况,并请他们出具证明;

3、双方对外以夫妻相称的证据,如当事人同居生活,如在对外的文件以女方丈夫名义签字,以女方小孩父亲名义签字,可以调取相关的证据;

4、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戚、朋友、邻居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或共同生活;

5、双方在外共同租房的,可以向房东、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并取得他们的证明。

以上证据可以再结合一方的悔过书、保证书、录音、双方往来的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进行综合举证。


2周岁以下子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

2周岁以下的子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抚养条件更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2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以下因素的(负因素),可随父方: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性***或其他严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即患***)。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即遗弃或变相遗弃),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如:母方自身生活无保障)。

此外,双方协商由父方抚养,且无对子女不利的(即互相协商),可随父方。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电话:185-26067356传真:185-26067356联系人:赵律师 1852606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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