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公众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上海水规院赵敏华则认为,加强公众参与是试点城市高度重视的一件事,特别是在老城区,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积极向市民普及海绵城市的相关知识,解释海绵城市的功能,展示海绵城市的效果,这些工作对海绵城市在老城区的推广非常必要。
积极打造西部地区的样板
从2016年到2018年,我市将利用三年时间,在18平方公里新区和3.5平方公里老城区内打造海绵城市试点区,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半干旱缺水型海绵城市建设的“西宁模式”,打造西部地区海绵城市建设可示范推广的样板。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对“大海绵”与“小海绵”系统兼容并举,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实现“大小海绵”互存的海绵建设模式。
海绵城市监测目标
镇江市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主要目标为:(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2)有效应对镇江市3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3)面源污染去除率达到60%(以悬浮物计)以上。
依据住房和1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2015年7月)第五条,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分三个阶段:城市自查。记者日前从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西宁市建设海绵城市监测平台,为今后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提供重要监测手段。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各城市应做好降雨及排水过程监测资料、相关说明材料和佐证材料的整理、汇总和归档,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做好自评,配合做好省级评价与部级抽查。省级评价。省级住1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定期***对本省内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可委托第三方依据海绵城市建设评价考核指标及方法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结束后,将结果报送住1房城乡建设部。部级抽查。住1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各省上报的绩效评价与考核情况,对部分城市进行抽查。
基于镇江市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主要目标,和城市自查、省级评价与部级抽查要求,建立综合监控系统和评价体系对镇江市示范区海绵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海绵城市监测信息化平台建设***
以排口、管道流量、液位数据,河道断面水质数据,历史积水点数据,雨水收集利用量数据等一系列数据为支撑,以在线监测、定期填报、系统记录相集合的方式获取所需数据,构建考核评估计算方法体系,为考核评估建立必不可少的数据采集、分析与展示平台,系统化检验海绵城市各项工程建设效果,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开展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的自评工作,并为***层面考核评估过程中的重要依据与集中可视化展示的窗口。此次海绵城市监测涉及到井下作业和盲管微小流量设备安装等,井下环境非常恶劣,工作场所空间狭小、采光少、大部分积水,甚至***性气体产生,需要将监测设备安装在井下管道里面,工作量非常大,技术要求、安全要求很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