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一定义中我们可明确三点:,BPO是将公司的部分业务对外承包,即把原来由公司内部处理业务流程外包的某些业务交给公司外部实体去完成。因此,对外包业务与外部承包人的确定有一个权衡与选择的问题。有实际亚洲运作经验的第四方物流能为客户提供方法以控制其入站供应链,这种业务流程外包公司将为各个客户提供技术、人员和流程以便管理亚洲范围内的订单、供应商和运输。第二,以BPO模式运作的公司与外部承包人之间是“长期合同”的关系。即一种责、权、利明确的,长期稳定的关系。第三,实现BPO运作,其出发点与终目的只有一个,使公司股1票增值,即增大赢利。第二,BPO能进一步突出对核心业务的***管理,同时实现对辅助业务的有效控制。他们发现,如果公司能够根据几个纬度来对将要外包的流程进行评估,并且使外包合同与这些纬度相适应,业务流程外包就有很大的机会取得预期的效果。将部分辅助业务外包,有助于公司管理层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将更多资源投入到核心业务上。而在辅助业务管理上,作为业务承揽方的外部***化公司,对其承揽项目的服务等级、成本构成、质量检测等有着明确的标准和承诺,这样,公司就可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实行对辅助业务的成本—质量控制,实现预期目标。由于第三方物流企业遗留了服务空间,第四方物流1产生了。第四方物流提供商和第三方物流提供商是截然不同的。企业普遍认为,发展和壮大骨干企业,是服务外包满足中国市场需求的基础,也是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关键。第四方物流是业务流程外包的提供商。这种领1先的物流提供商将带来价值并且为满足客户需要设计一种新的方法。第四方物流是中立的,它将管理物流流程,而不考虑与企业合作的送货者、承运人和仓储方是谁。第四方物流能够而且将会管理与客户合作的第三方物流提供商。门户网站之类的东西不能满足客户的特殊需求,它们满足的是承运商或第三方物流的需求。承运商或代运商关注的是运输,是货箱。此外,由于服务外包贸易在贸易总量中所占比重较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很小,因此***各部门对其发展的重要性尚认识不足。装货、履行服务合同及利润1大化是承运商和代运商的终目标,而这些东西对于帮助客户管理订单毫无帮助,这就为4PL提供了一种尚未满足的客户需求。这种国际供应链服务提供商拥有强大的信息技术工具,即在线的、***的订单管理系统,这可用于在线填写订单并将之传送给供应商。订单将带有详尽资料如零件、颜色、尺寸、型号、包装以及其它各种产品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