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阶段性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阶段性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2020年2月1日至本市疫情结束的当月末,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污水处理费以及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中的城市道路占用费。对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商户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2020年2月1日前欠缴的费用仍按原标准收取,已预收的费用退还缴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阶段性缓缴住房。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申请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
天津市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
给予房租优惠。对承租本市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3个月房租减半,具体政策期限按照《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执行,确保国有资产经营用房减免的租金让利全部传导到实际租户。对疫情期间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2020年***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临时减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加大***采购和工作力度。落实***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相关规定,确保采购的金额和比例。持续开展清理***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坚决杜绝新的拖欠。
税务总局决定以“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
外贸出口方面,从天津市一些区域的***数据和了解反馈的情况来看,部分企业的机电产品对欧美的出口额被压缩,但是,一些原料、化学原料的出口以及对东亚地区的出口额反而是显著上升的。
为进一步确保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细落实,税务总局决定以“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从4月1日起启动第29个***税收宣传月,把“带温度”的税费优惠政策送到每一位***人、缴费人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