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挂在公共安全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按照公共安全部对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的分工,主要检验任务是:消防电子产品的检测、防静电火灾产品静电参数的测试。此外还承担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的研究、地方同类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II、专用检测设备的行业归口管理、消防电子产品质量认证文件审核、***消防标准化技术委会第六分技术委会秘书部门工作、ISO/TC21/SC3国内技术归口工作等。

7.1获证后监督方式选择:获证后监督方式包括获证后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获证后的跟踪检查、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结合生产企业分类等情况,获证后监督为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的组合。7.1.1 A类企业:获证后监督方式为“获证后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7.1.2 B类企业:获证后监督方式为“获证后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7.1.3 C类企业:获证后监督方式为“获证后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7.1.4D类企业:获证后监督方式为“获证后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获证后跟踪检查”。除上述监督模式外,评定中心可根据生产企业分类结果和认证过程实际情况,对A、B、C类生产企业增加获证后跟踪检查、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对D类生产企业增加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8.6证书***:8.6.1 因各种原因导致证书被暂停的,可提出证书***委托。8.6.2证书***委托的基本要求:8.6.2.1 因认证委托人自身原因申请暂停或正常生产周期内连续六个月未生产,无法接受监督检查而导致证书被暂停的,认证委托人应在具备恹复正常生产的条件后,向评定中心提出证书***委托,委托资料中至少包括认证委托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描述、产品一致性保持情况描述,试产产品的性能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