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设置在屋顶时,自然排烟窗(口)应在屋面均匀设置且宜采用自动控制方式开启;当屋面斜度小于或等于12°时,每200m2的建筑面积应设置相应的自然排烟窗当屋面斜度大于12°时,每400m2的建筑面积应设置相应的自然排烟窗(口)。但排烟窗影响的区域应是一个场所,场所的概念是大的区域(可超过2000m2),这么大区域的监控要采用各排烟窗控制设备自带的报警探测器。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自然排烟窗(口)开启的有效面积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当采用开窗角大于70°的悬窗时,其面积应按窗的面积计算;当开窗角小于或等于70°时,其面积应按窗开启时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排烟窗的排烟面积与它的开启角度的正弦值成正比。我们都知道,工程实践是一门应用科学。针对防火卷帘门、防火门窗的控制,采用标准中部位的定义和相对性应的技术措施是能够的。虽然sin90=1,理论开启角度90度,排烟窗排烟面积。而实际工程中成水平开启的排烟窗很难实现,并无实用价值或实现成本过高。而sin70=0.94, 70度的开启角度在工程中却不难达到,计算值约6%的面积误差在实际工程中完全可以因总面积的计算值需达到地面面积2%的富裕量而补足。

根据现行***标准及部分地方标准,对于小型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及100m以下高度的住宅工程的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等部位在能满足自然通风、排烟的条件下,允许采取自然排烟系统方式。当公共建筑空间净高大于或等于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7。建筑物防排烟系统应理解是一个有***的气流控制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易于理解;但对于建筑物内可采用自然防排烟方式,不易于理解或认为其也是有***的气流系统。明确指出,自然排烟是利用火灾时形成热气流的浮力或室外风力形成的压差进行自然排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