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际上,早在1994年编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时,相关部门就已经对防眩板的设置做出了具体和详细的规定。不过,那时的防眩板多为铁栅栏,需要电镀、刷漆,也非常重,安装比较麻烦。首先在防眩板施工前应对材料进行报验,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防眩板才能使用,并注意在运输过程中的保护,防止运输堆放,搬运等各个环节可能带来的损坏。当时(北)京石(家庄)、广东省惠(深)盐(田)、江西九(江)景(德镇)等一批国内早期高速公路用的就是这种铁栅栏式的防眩板。该类防眩板的缺点是造价高、易生锈、不宜维护、运输不方便,而且容易造成二次伤害,因此,当时业内急需研发出一种新材料的防眩板。
防眩设施既要有效地遮挡对向车辆前照灯的眩光,也应满足横向通视好、能看到斜前方,并对驾驶员心理影响小的要求。以90厘米高,20厘米宽的防眩板为例,两头用砖头支起,中间站一个60公斤的人,如果防眩板不被压断,则该防眩板就是合格产品。如采用完全遮光,反而缩小了司机的视野,影响巡逻管理车辆对对向车道的通视,且对驾驶行车有压迫感。同时,无论白天或黑夜,对向车道的交通情况是行车的重要参照系,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驾驶员在夜间能通过对向车前照灯的光线判断两车的纵向距离,使其注意调整行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