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二手房买卖中卖房人不迁走户A口,买家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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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户A口仍然是影响入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要因素。例如部分购房人高价购买学区房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子女就学,因此户A口能否如愿迁入对于购房人影响重大,部分房屋买卖过程中会对于户A口的迁移问题作出详细的约定。但由于户籍管理属于公z安部门的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法A院无权干涉。故对于买受人起诉要求出卖人迁出户A口的,无论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就户A口迁移事宜是否作出了约定,法A院均不会受理,已经受理的,亦应裁定驳回起诉。
法A院不受理房产***中的户A口问题,买房人如何***?
户A口迁移问题虽然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但迁移户A口确系一项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对于违反户A口迁移约定时,买受人可以在合同里约定违约赔偿责任,依照合同约定主张出卖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应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此种情况下对于买受人的请求应予支持。
广州海珠区打房地产官司厉害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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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能否以房屋临近马路,太吵为由解除合同?
咨询:商品房毗邻交通干线,受超标噪声污染,购房人能否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律师解答:不能。
商品房毗邻城市交通干线,受超标噪声污染,购房人常会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对此A高人A院民一庭认为:在交通干线已经客观存在,且开发商没有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购房人诉称的交通运输噪声污染并非由于出卖人违约行为所致。其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张,不符合《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不应予以支持。
伪c造资料规避买房政策有什么后果?
律师解答:房地产调控措施实施期间,二手房买家义务咨询,因合同一方当事人伪c造相关资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信c贷机构不予贷c款或者相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撤销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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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房抵债可以达到的目的吗?
根据***x税务局相关规定,无论拍卖、变卖财产的行为是***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x院实施的强制行为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人均应依法申报缴***款。”
“以房抵债”相比正常出售二手房,税收是否更少?对此,税务部门表示: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抵顶有关债z务,无论是经双方协商决定的,还是由法x院裁定的,其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且原房主因减少了债z务也取得了经济利益,因此,对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抵顶有关债z务的行为,实际上也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除此之外,在此过程中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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