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裁定适用***确有错误的;
(二)违反***规定,管辖错误的;
(三)审判***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四)无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或者应当参加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的;
(五)违反***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六)未经传票传唤,缺席的;
(七)原、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请求的;
(八)据以作出原、裁定的***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再审与重审的区别
1、再审,是指人民fa院对裁判已经发生***效力的案件再一次进行审理并重新作出裁判的活动。通常情况下,裁判一旦生效,就必须维护其稳定性和性,当事人不得再对此裁判确认的实体***关系进行争议,fa院也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变更该裁判。
再审以案件的裁判已经发生***效力为前提,并有严格的范围和条件限制。再审作为存在于审级结构制度之外的救济制度,与重审和上诉审存在根本区别。
1、重审,是指上诉案件被第二审人民fa院发回原审人民fa院重新进行审理,即当事人不服di一审裁判提起上诉后,第二审人民fa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裁判确实有错误,且不宜直接改判,于是裁定撤销原裁判,发回原审人民fa院,由原审人民fa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的,可以申请再审。
再审,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效力的、裁定的错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的重新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