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技术要求1、经过维修的各种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2、维修单位必须按规定,逐一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水压试验。另外,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 规定的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筒身有磕碰,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亦应进行水压试验检查。按充入的灭火剂类型分,简易式灭火器有1211灭火器,也称气雾式卤代烷灭火器。为防止污染环境,水压试验前应将筒体内的灭火剂分别放入相应的贮罐内。水压试验压力为灭火器设计压力的 1.5 倍。试验时不得有渗漏和宏观变形(残余变形量等于或大于 6%)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必须更换,并符合GB 4402第 2.2.5 款的规定。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标识的检查内容应该有灭火器名称、型号、灭火级别、使用温度范围、驱动气体数量和名称、制造厂商名称、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二氧化碳贮气瓶(以下简称贮气瓶)。贮气瓶必须符合 GB 440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 2.6 条的要求。贮气瓶从出厂日期算起五年后,以后每隔三年必须按 GB4351 的 3.6.2 款的要求做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适用范围:干粉灭火器可扑灭一般火灾,还可扑灭油,气等燃烧引起的。 干粉灭火器是利用二氧化碳气体或氮气气体作动力,将筒内的干粉喷出灭火的。干粉是一种干燥的、易于流动的微细固体粉末,由能灭火的基料和防潮剂、流动促进剂、结块防止剂等添加剂组成。干粉灭火器适用范围: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适用于、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主要用于扑救石油、有机溶1剂等易1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的初期火灾。干粉灭火器按移动方式分为手提式、背负式和推车式三种。使用外装式手提灭火器时,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向上提起提环,干粉即可喷出。

水基型或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损坏的,必须更换。 推车式灭火器的车轮、车架组件的固定单元、喷射软管的固定装置损坏的必须更换。车用灭火器应按制造商的要求更换专用配件。再充装;在进行再充装时,应按制造商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再充装时不得采用加热法,也不得以压力水为驱动力将二氧化碳灭火剂从储存气瓶中充装到灭火器内。再充装所更换的灭火剂应采用原灭火器生产企业提供或推荐的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KHCO3、N***、KCl、K2SO4、NH4H2PO4、NaHCO3都可以用来制备气溶胶灭火剂。 一种干粉不应与另一种干粉混合,亦不得被其污染;ABC 干粉和 BC 干粉充装设备应单独设置,充装场地应分隔***。灭火器不得从一种类型转换成另一种类型,任何一种灭火器均不得转换充装不同种类的灭火剂。送修灭火器中剩余的灭火剂不得回收再次使用(1211 灭火剂除外)。 洁净气体灭火器只能按铭牌上规定的灭火剂和剂量充装。 从 1211 灭火器中取出灭火剂时,应使用密闭的 1211 回收系统。取出的 1211 灭火剂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标准要求时,才可以循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