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短货物的产生原因之三四
三、装舱混乱或隔票不清
货物在船上装舱混乱或隔票不清,积载位置与积载图不相符,那么,卸船时,这些货物就有可能被压在其他货物下面而卸不下船,或者发现不了应卸船的货物,因而造成这些货物漏卸船,也有可能错卸而混入其他港口的货物,造成假多真少。
四、船舶运输途中错卸、漏卸、被盗或发生海事
船舶在中途港装卸货物时,将舱内货物搞混乱,或舱内原装货物隔票不清、积载不当,致使不该卸船的货物卸下船,或该卸船的货物没有卸下船,这样不但造成中途港卸船货物产生溢短,而且造成目的港的货物产生溢短。
船上货物被盗,必然导致船舶承运货物短少。
船舶在航行途中发生海事,就有可能造成舱内混乱,卸船时,如不采取特别措施,就有可能产生货物溢短


什么是在出口验
在出口验,又称为装船前或装船时检验,指在产地检验出口商品。
在出口验又分为产地检验或工厂检验和装船前或装船时检验两种: 1.产地或工厂检验 由产品制造工厂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在产品出厂前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只承担产品在离厂前的责任,至于运输途中的品质、数量变化的风险,概由买方负担。在采用这种做法时,有的还允许买方代表在产地或发货地监造或监装,这是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习惯做法,已为我国《商检法》所肯定和采纳。 2.装船前或装船时在装运港检验 出口货物在装运港装船前,以双方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货物后出具的品质、重量、数量和包装等检验证明,作为决定商品品质和重量的后依据。这叫做以离岸品质和离岸重量为准(Shipping Quality、 Weight or Quantity as Final)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可以进行复验,但无权再对货物的品质、重(数)量提出异议。这一规定显然对卖方有利。
特定减免税货物跟与保税货物的异同
(1)性质不同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实际进口货物:针对三个特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的税收优惠措施;
保税货物:针对进境又复运出境的特点简化了海关税、证手续的一种制度
(2)前期准备不同:
特定减免税货物:申领减免税证明;
保税货物:向海关备案,由海关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3)监管不同:
特定减免税货物:监管期满解除监管(时效);
保税货物:根据去向不同分别办理相应的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