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构架结构稳定,构架单元不缺基本的稳定构造杆部件;整体按规定设置斜杆、剪刀撑、连墙件或撑、拉、提件;在通道、洞口以及其它需要加大尺寸(高度、跨度)或承受超规定荷载的部位,根据需要设置加强杆件或构造。
(2)联结节点可靠,杆件相交位置符合节点构造规定;联结件的安装和紧固力符合要求。
(3)脚手架钢管按设计要求进行搭接或对接,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搭接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无设计说明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0cm(模板支撑架立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3.钢制脚手板应采用厚2~3mm的3号钢钢板,以长度1.4~3.6m、宽度23~25cm、肋高5cm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有防滑孔,凡有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4.铁丝:8#~10#铁丝。
5.软梯用的绳子:麻绳或棕绳,直径ф30以上,承载力满足要求。
6.严禁使用木架杆和木脚手板。
3.钢制脚手板应采用厚2~3mm的3号钢钢板,以长度1.4~3.6m、宽度23~25cm、肋高5cm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有防滑孔,凡有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4.铁丝:8#~10#铁丝。
5.软梯用的绳子:麻绳或棕绳,直径ф30以上,承载力满足要求。
6.严禁使用木架杆和木脚手板。
(3)底层步距应小于2 m。
(4)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特殊情况采用搭接时必须经过技术论证)。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 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两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并应遵守如下要求:(1)作业面上的荷载,包括脚手板、人员、工具和材料,当设计未规定时,应按规范的规定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