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程分包的定义《合同法》
分包的定义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三)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据此,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总承包人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订立的合同。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承包人。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两类。
预拌资质分为勘察、设计、施工及总承包四个序列。(四)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目前,对施工总承包有如下几种概念: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市政、公路、铁路、机电等多个***承包资质序列;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个序列。
建筑机电分为建筑工程、***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特种作业资质等,具体办理程序有以下几点。:在办理时,我们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另一类是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从性质方面来说,机电工程属于总承包资质序列;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承包资质属于***承包资质序列。1、相同点工程转包和分包中,都是将承包的工程交给第三方,企业自己不再负责实际施工。一个是***承包,一个是总承包,所以性质明显不一样。从等级方面来说,机电工程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承包资质等级均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但是二者办理的条件和可以承包的范围是大不相同的,机电总承包资质是包含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承包资质的,但是也大于***承包资质,所以二者是包含于被包含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