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定意见书出具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机构可以进行补正:图像、谱图、表格不清晰的;签名、盖章或者编号不符合制作要求的;文字表达有瑕疵或者,但不影响***鉴定意见的。补正应当在原***鉴定意见书上进行,由至少一名***鉴定人在补正处签名。必要时,可以出具补正书。对***鉴定意见书进行补正,不得改变***鉴定意见的原意。

***鉴定是一项确定***等级标准的流程,***鉴定确定等级标准的依据是根据法定的标准确定的,***鉴定确定等级必须按照***鉴定确定的依据执行和操作。下面,小编为您整理了***鉴定依据的内容。
***鉴定依据
各级劳动鉴定应当按***制定的***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职工对劳动鉴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的有关***、***办理。

